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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 9 筆留言
林先生
您好,本人在補習班工作七年多,目前已被告知資遣,但他們要我簽一個雙方協議解除雇約的單子,他們不是資遣我嗎?怎會是解雇我不太懂,老闆娘說法是怕我收到資遣費不認.

因為去年開始跟公司反應星期一到六都在上班,時常需要中午12點前就要到公司去接小朋友下課,然後一直工作到晚上9點半到10點左右. 雖然近期有改善,但我被資遣了,因為公司覺得我不配合..

最近看到之前資料也才發現,從剛進去開始2012到去年2019都是高薪低報

突然在一間七年公司沒做了很焦慮,也不知所措,希望劉律師與團隊能夠幫忙 謝謝..
版主回覆: 2020-08-07 12:57:10
您好,
一、資遣屬「非」自願離職,故不能填寫離職申請書或雙方成立合意終止契約之協議。
二、依以上內容,雇主可能違法部分有:
1.違法解僱
2.每週超過法定工時40小時部分,未給予加班費。
3.勞保高薪低報,致生勞保給付損失。
4.勞退提撥6%之差額損失
三、以上爭議建議先透過專業法律諮詢,再向主管機關聲請勞資爭議之調解。
2020-07-18 10:37:06

高妤蓁(艾綸顧問)
您好, 我想邀請劉師婷主持律師和林垕君律師為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訓練課程授課! 能否請助理和我聯繫, 感謝您的協助!!
版主回覆: 2018-06-22 18:42:49
您好:
煩請提供該認證訓練課程之授課議題、授課時間、授課地點等相關訊息資料供參,謝謝。
如有任何問題,可來電或MAIL,謝謝。

劉師婷律師、林垕君律師 / 法務莊小姐 敬上
107.6.22
2018-06-22 11:56:18

賴小姐
<<悄悄話>>
版主回覆: 2017-01-12 14:10:59
賴小姐您好:
一、 倘若您父親所承保之保險為意外險,死亡之發生必須具備「外來性」、「偶然性」及「不可預見性」,是您父親之死亡證明上所記載若非屬意外身故,恐無法請求給付保險金,此部分必須由要保人或受益人盡舉證責任。然在司法實務上,對要保人或受益人而言,固得依民事訴訟法規定,主張用「證明度減低」之方式,只要證明該事故確已發生,且依經驗法則,其發生通常係外來、偶然而不可預見者,即可證明您父親為意外身故。
二、 上述係由您提問之方式回答,實際情形仍需視保險契約、您父親身故死亡之詳細情形而定。
2017-01-05 09:57:53

呂先生
<<悄悄話>>
版主回覆: 2016-12-26 13:13:44
呂先生您好:
一、就民事判決部分,莊先生上訴與否,是莊先生本於法律所享之權利。至於您選擇訴諸媒體,讓社會公評,這也是您的權利,但仍請注意在法律上的分際與界限。

二、我是莊先生在地院刑事程序中之辯護人,莊先生已就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應不會再上訴。至於民事部分,我則自始未受莊先生委任,此部分您恐有誤解。
2016-12-25 17:38:31

張先生
<<悄悄話>>
版主回覆: 2016-07-01 09:01:13
台南案件無法接
2016-06-30 15:23:11

許小姐
<<悄悄話>>
版主回覆: 2016-02-04 10:30:30
您好:
依您所述,該保密條款既是以調解成立之內容為賠償依據,則調解不成立,公司欲以保密條款有所請求,亦無所據。惟實際情形仍應以保密條款簽署之內容為斷。
2016-02-03 18:56:23

杜林旺
有關勞動契約之事請教!
進公司已有兩年多,就在今年的7月31日主管(掛名負責人)告知不再和我續約,真是晴天霹靂,切結書上洋洋灑灑的訂了6條內容如下:
立切結書人OOO今蒙貴所錄取,兹聲明願貴所規定簽約:(簽約期間103年8月31日至104年8月30日,惟試用期 月。)
二.在試用期間如期滿未蒙正式任用或在簽約期間經貴所通知停止續職時,立切結書人自願不請求任何給付,無條件離職。
三.立切結書人於簽約期限內如不履行服務或試服務未滿一年中途離職或遭免職處分時,自願給付一個月全薪之懲罰性違約金予貴所,絕無異議。但如經貴所事前核可則不在此限。
四..........。這條沒有爭議
五.本切結書連帶保證人對切結書內所定事項,願負連帶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六.如因本切結書涉訟者,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此敬
以上內容是否有違勞基法?j
我有贏面嗎?有人告訴我有尋職假?
公司很多人都為了有工可作,敢怒不敢言。最後一條就是勞退金的提撥,公司也沒有幫我們提繳。
版主回覆: 2015-09-21 13:33:38
本件涉及是否為不定期契約及公司有無資遣事由之認定,
請於今日(9/21)下午3點-5點間來電(02-23932299)與劉律師通話。

2015-09-19 02:00:50

阿儂
<<悄悄話>>
版主回覆: 2014-12-04 10:34:28
此部分在法院實務及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尚無統一見解,並無定論。
2014-12-03 12:41:22

鄭金源
我最近要申請勞資糾紛有關退休金差額部分,法扶台北分會法律扶助,請問貴所接受法扶律師委託嗎?
版主回覆: 2014-09-19 11:55:26
本律師同意接受法律扶助基金會指定擔任扶助律師,但保留審閱您的案件概要後決定是否接案。
2014-09-18 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