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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 13 筆留言
營造小會計
新購土地拆除地上物的認列,以及原有土地拆除地上物的認列?主管說好像不一樣,要我確認一下,但我在稅法上找不到?
版主回覆: 2019-02-25 14:36:35
新購土地,拆除地上物的拆除費是「土地成本」
原有(自有)土地拆除地上物的拆除費是原舊屋之「處份損益」

請參考~會計學「營業用資產」 及(其他相關內容:
土地成本、土地改良物成本、房屋建築物成本、租賃權益改良之定義)
2019-02-23 17:26:17

路人甲
請問…營業地址可否和登記地址不同?
會有什麼罰責嗎?
版主回覆: 2019-02-18 15:55:05
未在登記地址營業的情況,涉及的法令共有「商業登記法」、「所得稅法」、「營業稅法」。

可參照如下:
一、商業登記法第29條:撤銷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二、所得稅法第104條:除限期責令補辦登記或變更登記外,並應處以三百元以下之罰鍰。

三、營業稅法第 45 條: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

四、營業稅法第 46 條: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變更、註銷登記或申報暫停營業、復業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至改正或補辦為止。

五、實務上則例如:「限制購買發票」至改善。
2019-02-18 15:49:03

王譽勝
<<悄悄話>>
2018-11-06 17: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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